之前我们介绍了治疗失眠的药物:氯硝西泮。确实在失眠治疗中药物起效更快,但是有一种药物切记不能使用:氟硝西泮,俗称“蓝精灵”。
一字之差为何区别这么大?今天带大家认识一下这个安眠药中的毒品——
01 什么是“蓝精灵”?
氟硝西泮是一种强效的镇静催眠药,其安眠作用是普通安眠药的数倍,其片剂呈蓝色,且溶于水后也呈蓝色,因此被称为“蓝精灵”。
作为处方药的“蓝精灵”溶于水,液体是淡蓝色的,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, 有的就是无色无味,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发现。
因为这一特性,国外常有不法人员在夜店、酒吧、PARTY上通过暗中在女性的酒杯中投入此类药品以进行迷奸、偷窃等不法行为。
02 药物怎么成了毒品?
我国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》将“氟硝西泮”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,但却不是我国生产和使用的药品品种。换言之,含有氟硝西泮成分的“蓝精灵”,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,不是药品。
03 对他人使用"蓝精灵"构成何种犯罪?
因为氟硝西泮有强效的镇静催眠作用,具有使人产生“顺行性遗忘”的特性,一些不法分子常将“蓝精灵”作为“蒙汗药”使用,以达到迷奸、性侵犯罪的目的。
“蓝精灵”具有毒品属性,因此,暗中在他人饮食中加入“蓝精灵”的行为可能构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。如果趁他人昏迷后还实施了强奸行为,则构成强奸罪。
04 走私、买卖“蓝精灵”是否构成犯罪?
正是因为“蓝精灵”氟硝西泮
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毒品,
任何从国外走私、买卖以及非法持有
“蓝精灵”的行为,
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、贩卖毒品罪
和非法持有毒品罪!
本 文 作 者 【 林 雄 波 】
医务科主任
精神科主治医师
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
从事精神心理工作10余年,对治疗
短期睡眠障碍、抑郁症、焦虑症有丰富临床经验